文章来源:CIRS瑞旭集团 澳大利亚一直是不少跨国公司选择作为农药新活性物质登记的首批国家之一,这得益于其较为完善的登记政策。瑞旭集团农化事业部整理了2024年被澳大利亚农药和兽药管理局(APVMA)正式批准用于农药的新活性成分,供企业参考。 2024年APVMA仅批准了3种新的活性物质,分别是先正达公司注册的三氟吡啶胺(Cyclobutrifluram)、拜耳公司的螺甲螨酯(Spiromesifen)和巴斯夫的精草铵膦铵盐(Glufosinate-P-ammonium)。值得注意的是,这3种活性成分并非全球首次登记,三氟吡啶胺目前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多个国家完成了正式注册,螺甲螨酯目前在中国已有企业获得仅限出口登记批准,但未有企业获得正式批准,精草铵膦铵盐目前已在中国,美国和日本完成注册。 新活性成分1 Cyclobutrifluram 新活性成分2 Spiromesifen 新活性成分3 Glufosinate-P-ammonium 来源公众号: 瑞旭农化法规服务站 文章来源:CIRS瑞旭集团 转载声明: 本文为转载发布,仅代表原作者或原平台观点或立场,不代表我方观点。澳洲门户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或有适当删改。对转载有异议和删稿要求的原著方,可联络info@ozportal.t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