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恒通研究院 保险代理人对于新媒体,不缺热情、不缺执行力,缺的是思维与方法。 为了便于大家更好地学习新媒体,恒通国际私人财富研究院的新媒体特邀讲师勾俊伟老师特地整理了一些适合保险代理人的思维与方法,概括为“4-3-2-1法则”,即:
四类工具 马克思说过,“制造和使用生产工具,是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标志”,在新媒体领域,这句话需要改成:“使用新媒体工具,是高手区别于小白的标志。” 擅用新媒体工具的人,往往效率更高——你花了半天时间做出一张图发给客户,人家用5分钟直接生成一张海报,质量不见得比你差。 对保险代理人而言,常用到的工具包括四类。
三个步骤 不少保险代理人问我:“老师,我觉得很焦虑啊!是不是微博、微信、抖音之类的平台,都要做啊?可是微信我还没研究清楚呢!” 文章来源:恒通研究院 转载声明: 本文为转载发布,仅代表原作者或原平台观点或立场,不代表我方观点。亚太菁英传媒及旗下澳洲门户网(ozportal.tv)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或有适当删改。对转载有异议和删稿要求的原著方,可联络info@ozportal.t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