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极目新闻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9月20日消息(记者王燕珍通讯员陈丽)随着无人机逐渐普及,很多摄影爱好者通过无人机拍摄高空画面,误闯禁飞区域的“黑飞”现象时有发生。近日,海口就有一男子在铁路沿线禁飞区违规飞行无人机,被海口铁路警方予以行政处罚。 9月18日18时许,海口铁路公安处海口东站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台白色无人机正飞越铁路线路,立即组织警力顺着方向寻找,通过走访调查,在海口东高铁站附近的一货场内找到了操作者周某(男,45岁,福建省周宁县人),此时周某正在遥控无人机,民警赶紧上前制止并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据了解,周某系闲来无事想“练练手”,就操作无人机飞行至某商场航拍,飞行时穿越铁路线路一个来回,飞行时间共20分钟。经查,周某并未取得无人机飞行资质,此次飞行也未提前向相关部门报备。 民警对周某进行了普法教育,告知其无人机飞至铁路线路上空可能严重影响行车安全,周某当即表示认识到错误并接受处罚。最终,铁路警方依法对周某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被处罚的当事人周某。图片由警方提供 铁路警方提醒:海南省已于2020年5月出台并施行《海南省民用无人机管理办法(暂行)》,在高速铁路以及两侧100米范围的上方放飞无人机需要取得飞行管制部门批准;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的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漂浮物体。违反该条例,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广大群众应自觉遵守规定,不在铁路规定范围内放飞无人机等低空飞行物。 《海南省民用无人机管理办法(暂行)》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民用无人机驾驶员须取得执照 根据《管理办法》,民用无人机是指除用于执行军事、海关、警察等飞行任务以外的无人机。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大型五个等级。除微型以外的民用无人机应按规定在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进行实名登记。《管理办法》鼓励引导从事小型、中型、大型无人机飞行活动和利用微型、轻型无人机从事经营性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文章来源:极目新闻 转载声明: 本文为转载发布,仅代表原作者或原平台观点或立场,不代表我方观点。亚太菁英传媒及旗下澳洲门户网(ozportal.tv)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或有适当删改。对转载有异议和删稿要求的原著方,可联络info@ozportal.t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