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物流巴巴 还有3天我们将迎来2019年的元旦 作为改革开放40周年后的第一个元旦 今年的元旦和往年的有什么不同呢? 2019年1月1日起 这些海关新政将正式实施 速来围观!! 海关总署公告 01 关于明确进口货物疏港分流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6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2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40号修改)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进口货物疏港分流作业,现对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对因港区不具备存放条件必须疏港分流的进口冻品、生鲜、特殊物品(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药品、危险化学品等特殊货物,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可申请开展疏港分流作业。除上述情况外,仅允许在防止货物阻塞港口的情况下,申请开展疏港分流作业。 二、进口货物疏港分流作业,应在同一港口范围内由一个港区向另一个港区,或由一个港区向从事公共堆存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开展。 三、进口固体废物禁止办理疏港分流业务。 四、疏港分流货物需开展境内公路运输的应施加海关封志或商业封志。 文章来源:物流巴巴 转载声明: 本文为转载发布,仅代表原作者或原平台观点或立场,不代表我方观点。亚太菁英传媒及旗下澳洲门户网(ozportal.tv)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或有适当删改。对转载有异议和删稿要求的原著方,可联络info@ozportal.t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