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起诉“刷量”公司,爱奇艺索赔500万 2017年8月,爱奇艺以“刷量”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关系,将杭州飞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并索赔500万。所谓“刷量”,就是引导销量、流量的行为,可在短时间内迅速提高特定视频内容的访问量。 本案中原告表示,杭州飞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法人等三被告的“刷量”行为侵犯了爱奇艺的合法权益,干扰了视频网站的正常功能,构成不正当竞争关系。由此,爱奇艺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500万元,并在相关媒体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对此,被告主张原告索赔的500万经济损失金额过高。 被告辩称,三被告主体均不适格,吕云峰、胡雄敏两被告为杭州飞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刷量行为系职务行为,无需对外承担责任。此外,杭州飞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爱奇艺之间不具有竞争关系。 本案法官认为,案件有两个争议焦点。首先,是原告起诉被告的“刷量”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关系;其次,若法院认定被告的“刷量”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关系,则三被告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该案未当庭宣判。 某QQ群内的视频刷量广告。 快手等平台均可“买量”,1万浏览量5块钱 爱奇艺曾披露,2015年后,影视剧“刷量”现象大肆增长,绝大部分出现在一些热门剧和自制剧身上。爱奇艺CTO汤兴曾向南都记者透露,盗刷一般通过一些固定IP、机器来进行,有几个特征:在个别地区突然之间爆发、只是播放几秒钟就退出等,“你能明显地追踪到这些来源,因为它不是正常的人类行为”。 发现盗刷数据后,视频网站也开始“反盗刷”。爱奇艺透露,除了通过司法途径,他们还联动淘宝等电商平台,下线100余家以“爱奇艺刷量”为关键词的店铺。 除了淘宝等电商平台,南都记者发现“刷单”广告同样出现在微博、QQ群等平台。如“代刷!优酷、酷六、新浪等视频播放量,一天可刷500万!”,“爱奇艺视频播放量:1万播放量38元,10万播放量370元,100万播放量3500元”。部分商家还提供了“细分服务”,如刷优酷PC带指数、优酷刷赞、美拍评论等。除视频播放量,新浪长微博阅读量、搜狐媒体平台、今日头条阅读量等均可通过购买服务获得,每1万次阅读量的售价为3元到15元不等。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转载声明: 本文为转载发布,仅代表原作者或原平台观点或立场,不代表我方观点。亚太菁英传媒及旗下澳洲门户网(ozportal.tv)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或有适当删改。对转载有异议和删稿要求的原著方,可联络info@ozportal.tv。 |